一、项目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震泽镇頔塘河北侧、仁安港东侧地块
占地面积:33789.66m2(约50.68亩)
土地使用权人:吴江市震泽镇集体资产经营公司
未来规划:地块历史上为村落集体土地,规划用地类型为一类工业用地(M1)。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江苏省地质工程勘察院
调查缘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相关条例和《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五条: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可能对生态环境或者人体健康产生不利影响,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设区的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要求土地使用权人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截止报告提交之日,地块内不存在规划项目进行建设的情况。
二、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及分析结果
江苏省地质工程勘察院于2024年8月至10月通过历史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形式对本次调查地块进行了第一阶段调查,了解分析得知本地块历史上一直为双阳村集体土地,主要为住宅用地及部分树林;2019年,地块内居民区完成拆迁,现地块种植油菜、大豆等,局部为树林和芦苇丛。地块200m范围内主要为企业(吴江恒宇纺织染整有限公司、吴江中盛印染有限公司、吴江市中吴丝织厂、苏州市吴江德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民居(北湾里村);地表水体(頔塘);2004年至2010年,中盛印染厂扩建厂房,新增企业吴江精美峰实业有限公司,东侧恒宇纺织扩建厂房,其余基本无变化;2010年至2014年,西南侧中盛印染扩建厂房,西侧新增企业苏州亿迈化纤有限公司,其余基本无变化;2014年至2018年期间,周边企业扩建厂房,其余基本无变化;2018年至2022年,地块周边整体无变化。
三、第一阶段调查结论
结合本地块及周边地块的历史使用情况和实际现状,本项目地块历史上为民居,地块周边涉及多家企业。经过前期收集的资料分析,本调查地块可能存在潜在的污染,需要进入第二阶段初步采样调查工作。
四、第二阶段调查工作及分析结果
江苏省地质工程勘察院于2024年9月23日至9月25日开展了第二阶段调查的现场土壤、地下水、地表水及底泥采样工作。本次调查地块内共布设10个土壤采样点,4个地下水采样点,共计送检30个土壤样品、4个地下水样品至实验室分析;地块外另布设1个土壤和地下水对照点位,送检3个土壤样品,1个地下水样品。根据检测结果分析:所有送检的土壤样品中检出因子检出浓度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江苏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32/T4712-2024)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采用深圳市地方标准《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污染场地风险评估电子表格计算值(第二类用地风险控制值);地下水检出指标中,除了氯化物、硫酸盐、总硬度、耗氧量、氨氮外,各指标检出值均为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Ⅳ类地下水限值,石油烃(C10-C40)未超过《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及《污染场地风险评估电子表格》计算值第二类用地风险控制值要求,一般感官性指标(氯化物、硫酸盐、总硬度、耗氧量、氨氮)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Ⅳ类地下水限值。
五、结论
根据第一阶段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第二阶段送检的土壤及地下水样品的检测结果来看,该地块满足一类工业用地M1的土壤环境相关标准,不需进入下一步详细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程序。
六、地块责任人信息
单位名称:吴江市震泽镇集体资产经营公司
通讯地址: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镇南路1138号
联系人:张强
联系电话:0512-63786213
七、第三方委托调查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省地质工程勘察院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梅林街17号
联系人:马冰
联系电话:18260093620